学生安全责任书

时间:2024-04-14 22:28:26
学生安全责任书(合集15篇)

学生安全责任书(合集15篇)

在社会发展不断提速的今天,很多情况下我们都会接触到责任书,签订责任书可以有效增强我们的责任意识。到底应如何拟定责任书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学生安全责任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学生安全责任书1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生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防范措施,依法处理学校各类安全事故,切实保障学生安全,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为学生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环境,学校特与家长签订学生安全责任书。

1、家长是学生的法定监护人,是学生校外安全的责任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应依法履行对子女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

2、家长负责加强对子女的安全教育工作,提高子女的安全防范意识。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要经常对子女进行法律知识教育、安全知识教育,教育学生注意防火、防电、防食物中毒、防交通事故、防人身伤害、防疾病等,禁止不到法定年龄的学生骑车上学,以确保学生安全。

3、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应对子女进行道德教育、文明礼貌教育。要教育学生在校内要自觉遵守校纪,不打架、不骂人、不攀高爬低、不到危险的地方去玩。如学生不遵守校规校纪,追逐打闹,或因其它违纪情况造成人身伤害的,会由班主任及时通知家长,学校依法负责处理事件,根据情节轻重,责成当事人家长负责应承担的经济损失。

4、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负责并督促学生按作息时间按时到校,学生因病或其它事不能按时到校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必须要提前向班主任老师请假。要经常与孩子沟通,了解学生学习、生活中的困难及时疏导、帮助。

5、父母及其他监护人要负责学生上学、放学路上的安全,按学校规定接送学生。

6、学生在上学或放学途中,家长应督促他们按时到校,按时离校。不准在途中玩耍。学生因病因事不能到校,家长必须向班主任老师履行请假手续,学生上学或放学要求家长接送,确保孩子上学或放学途中的安全,如果出现任何事故责任自负。

7、学生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只准乘坐有证件的客运车辆等,否则发生事故的,由学生自己负责。

8、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要全面负责学生在假期内的安全工作,确保学生安全。

注:家长一经与各班和学校签定了此责任书,就要教育,管护好自家学生。若因家庭教育管理不到位而引发的学生不安全事故,学校概不负责。(从签字起学生在我校就读时长期有效。)

班主任(签名): 学生(签名): 学生家长签字:

年 月 日

学生安全责任书2

学生安全工作是学校、社会安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关系到千家万户和社会的稳定,政府、学校、家庭都有责任。根据市教育局《平安校园评估标准》要求,为确保学生的安全,杜绝各类意外事故的发生,学校特要求各班班主任与学生家长及学生签订本责任书。

一、安全教育

1.各班主任与学生家长要结合学校和学生个人实际,经常对学生进行交通、饮食、游泳、防火、用电、意外伤害等方面的安全教育和管理,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要进行遵纪守法和网络文明教育,严防青少年犯罪现象及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

2.学生也要经常进行自我教育,提高防患意识和安全意识。

二、安全要求

1.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校纪校规,听从老师、家长教育,不做老师、家长不让做的事。

2.注意交通安全,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维护交通秩序。

3.不到危险的地方游戏活动,尤其不要到池塘、河坝游泳、溜冰,严防溺水死亡事故发生。

4.注意不接触易燃易爆物品,学生一律不准燃放烟花爆竹。

5. 搞好卫生防疫,避免流行性疾病的传播。注意饮食卫生,防止食物中毒。

6. 掌握消防常识,做到安全用电、用火,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7. 同学之间要团结协作,正常交往,不打架骂人,不拉帮结伙,不勾引社会青年在校内外打架斗殴。

8. 学生单独外出,须经班主任同意,集体外出活动,须经校长或相关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外出活动。

9. 上下台阶要靠右行走,不在校园、教室内追逐打闹,不大声喧哗,不乱涂乱画,不讲不文明语言。

10. 体育活动要按体育老师的要求进行活动锻炼。

三、安全保障

1.安全工作责任重大,要防患于未然。学校、家长、学生要共同努力,相互配合,确保学生平安。

2.要懂得自我救助和社会救助,如110、119、120等号码的功用。

学生安全责任书3

为确保中考期间我校考生的安全,特签订学生安全责任书,内容如下:

一、明确安全责任

班主任是全班考生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应做好考生的组织、管理工作,考生必须自觉遵守学校规定的安全纪律,服从班主任的管理。家长要配合学校对考生进行考前教育,提示考生考试期间注意事项,正确对待考试。教育考生注意饮食卫生和交通安全。教育学生听从学校安排,必须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二、考生责任要求

1、考生必须服从班主任的管理。

2、考前考后,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准时到达考点,要注意交通安全。

3、考生必须按学校规定,统一吃、住;不准以任何理由在外吃饭,住宿。

4、考生必须按时就寝,遵守就寝纪律,不准高声喧哗,不准在宿舍内追赶打闹,影响其他考生休息。

5、早、午、晚不准外出,如果有特殊事情确实需要外出的,必须有教师陪同或家长陪同。

6、考试期间,考生应管理好自己的准考证、生活用品、钱物及学习用品。

7、考生应注意个人的身体健康状况,注意清洁卫生,如有身体不适,必须及时向该班班主任反映情况。

8、考生不准去买霉烂、变质、腐蚀食品,以免中毒;不准接受陌生人赠送的食品。

9、考生不准外出喝酒、吸烟、去网吧等娱乐场所。

10、考生考试结束,必须立即回家,不准走家串户,不得搞聚会,不得下塘下河下坝洗澡。

三、责任追究

各考生必须自觉遵守学校安全纪律,服从班主任的管理,对不服从管理者,将通知家长,由家长陪同考试。对因擅自行动,无视学校安全纪律而造成安全事故发生的,一切后果自行负责,学校将严肃处理。若不服从管理,发生聚众斗殴等违法事件,将移交公安司法机关处理。

四、注意事项

1、初三考生6月17日下午5点到校,6月20日上午11点放学。初二考生6月20日上午11点到校,5点30放学。

2、考生需要准备的考试物品:签字笔两只,2b铅笔,,三角板,圆规,小刀,橡皮,垫板,准考证等)统一放在透明的文具袋内。

3、请各位家长注意学生中考结束之后的回家时间,要求学 ……此处隐藏6070个字……住宿,也不准留宿其他人。在家外出要同家长打招呼。

8、不准带水果刀、管制刀具及其它伤人器械入校。

9、不准勒索他人钱物,如被勒索,要及时向班主任,家长或有关部门报告。

10、不看不健康书籍,不进游戏厅、网吧、录像厅等不适合未成年人的场所。

11、注意人身安全,禁止翻越围墙、攀登楼梯扶手及其它栏杆、窗口等,上、下楼梯时按规定慢速、有序、靠右行,不在楼道打闹、玩耍。

12、不穿奇装异服,不戴首饰及装饰物,不烫发、不染发、不留长发、女生不化妆。不带手机、随身听、高档微型等设备入校。

13、学生之间发生冲突后,家长要按正规渠道向学校反映,冷静、理智、妥善的解决。禁止教师、家长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良好的教学秩序是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学生健康成长的重要保证,为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杜绝违纪现象发生,每个同学都要认真遵守《学生安全目标责任书》,如有违犯,学校将依据《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之规定以及我校校规执行。

此责任书一式两份,一份由家长保存,一份由家长签字后班主任保存。

班主任:

家长:

学生:

年月日

学生安全责任书15

为了确保学生在校期间的人身安全,严格责任界限,健全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一体化网络,根据《中小学幼儿园管理办法》、教育部颁发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特制订本安全责任书:

一、学生的监护人是学生的父母或依法确定的监护人,其监护关系不因学生的入学而转移给学校,学校与学生只是教育管理关系,监护人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学生在校期间学校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

二、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1、学校的校舍、场地、其他公共设施以及学校提供给学生的学具、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或者有明显不安全因素的。

2、学校的安全保卫和学校的消防设施、设备、管理等安全管理制度有明显疏漏,或者管理混乱,有重大安全隐患而未采取措施的。

3、学校向学生提供的药品、食品、饮用水等不符合国家或者行业的有关标准、要求的。

4、学校组织学生参加教育教学活动或者校外活动,未对学生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并未在可预见的范围内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

5、学校知道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患有不适宜担任教育教学工作的疾病,但未采取必要措施的。

6、学校违反有关规定,组织或者安排未成年学生从事不适宜未成年人参加的劳动、体育运动或者其他活动的。

7、学生有特异体质或特定疾病,不宜参加某种教育教学活动,学校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但未予以必要的注意的。

8、学生在校期间突发疾病或受到伤害,学校发现但并未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相应措施,导致不良后果加重的。

9、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学生、或者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违反工作要求、操作规程、职业道德或者其他有关规定的。

10、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在负有组织、管理未成年学生的职责期间,发现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但未进行必要的管理、告诫或者制止的。

11、对未成年学生擅自离校等,与学生人身安全直接相关的信息,学校发现或者知道,但未及时告知未成年学生的监护人,导致未成年学生因脱离监护人的保护而发生伤害的。

12、学校有未依法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的。

三、学生或者未成年学生家长(或监护人)由于过错,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学生伤害事故,学生或者未成年学生家长(或监护人)应当依法承担责任。

1、独自或伙同他人到河、湖及游泳池或者其它地方游泳的。

2、随意攀高、翻越围墙、栏杆,摇晃体育器械,拆毁公共设施的。

3、购买不符合卫生安全标准的食品,吃不清洁的食物的。

4、来校与回家的途中,未经家长和学校同意,私自在外住宿的。

5、违反校纪校规,不听从安排,在走廊、梯子、过道间拥挤,在校内追逐打闹,在校内外打架斗殴的。

6、不遵守交通规则,乘坐超载和未投保的客车、无牌无证车辆,乘坐报废车、农用车、摩托车等非客运车辆的。

7、违反交通法规私自骑车上学的。

8、携带管制刀具、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校园的。

9、进入游戏厅等娱乐场所的。

10、学生放学后应立即离校回家,非学校和教师的原因学生在校内滞留、嬉戏玩耍,造成伤害的。

11、在校园内玩火(住宿生不准在寝室内生火、点蜡烛、点蚊香)、玩电(住宿生不准在寝室乱搭电源线)、玩甩炮、火炮等。

12、学生或者其监护人知道学生有特异体质、或者患有特定疾病,但未告知学校的。

13、未成年学生的身体状况、行为、情绪等有异常情况,监护人知道或者已被学校告知,但未履行相应监护职责的。

14、在上学、放学时,如遇到恶劣天气,家长(或监护人)必须亲自护送孩子上下学。来校与回家的途中发生的事故由学生家长(或监护人)负责。

15、学生或者未成年学生监护人有其他过错的。

四、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已履行了相应职责,行为并无不当的,无法律责任。

1、地震、雷击、台风、洪水等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造成的。

2、来自学校外部的突发性、偶发侵害造成的。

3、学生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态,学校不知道或者难于知道的。

4、学生自杀、自伤的。

5、在对抗性或者具有风险性的体育竞赛活动中发生意外伤害的。

6、其他意外因素造成的。

五、下列情形发生造成的学生人身损害后果的事故,学校行为并无不当的,不承担事故责任。

1、在学生自行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发生的。

2、在学生自行外出或者擅自离校期间发生的。

3、在放学后、节假日或者假期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学生自行滞留学校或者自行到校发生的。

4、其他在学校管理职责范围外发生的。

此责任书经签字之日起生效,至20xx年xx月xx日止。

  班主任(签字):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家长或监护人(签字):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学生的特异体质、特定疾病、心理障碍(由学生父母亲自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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