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管理工作报告

时间:2024-03-12 12:18:39
城市管理工作报告

城市管理工作报告

在人们越来越注重自身素养的今天,报告的适用范围越来越广泛,报告具有语言陈述性的特点。你还在对写报告感到一筹莫展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城市管理工作报告,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城市管理工作报告1

按照区人大常委会20xx年工作安排,6月22日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许国安带领由城建环保工委成员和重点建设地区人大代表组成的检查组,通过听取相关部门汇报,召开座谈会,听取代表意见等方式,对我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以下简称《城乡规划法》)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现将执法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区政府贯彻实施《城乡规划法》的基本情况

自《城乡规划法》颁布实施以来,区政府及相关部门高度重视,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加以贯彻落实。特别是新区划调整后,在统筹城市发展、推进农村城市化建设、明确沈阳汽车城和大东新城的发展定位方面,发挥了规划的先导作用,取得了显著的成效。由于区政府的高度重视,规划体系日臻完善,使我区分区规划工作走在了全市的前列。

(一)坚持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基本完成大东区重点建设区域和独立操作区的控制性详细规划。针对大东区重点建设区域和独立操作区,规划部门先后于20xx年10月编制完成了《沈阳欧盟经济开发区产业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沈阳欧盟经济开发区生活配套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xx年6月完成了《东中街地区交通专项规划》和《东中街市政设施规划及地下空间利用管线改造规划》,20xx年2月完成了《大东区黎明新城控制性详细规划》,20xx年5月初步完成了《大东区分区规划》,20xx年2月编制完成了《大东新城概念规划》和《大东新城核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城市设计》,目前43平方公里的概念规划与20平方公里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已基本完成。

(二)采取“局院联动,即时办结”的方式,积极探索优化服务的新途径。为了更加贴近大东区实际情况,更好地服务于区域的项目引进工作,区政府及规划部门针对不同的建设项目确定不同的审批流程。尤其对市区重点项目,采取“局院联动,即时办结”的工作方式,最大限度地压缩了审批时间,提高了工作效率。如华晨宝马落户大东,该项目从提交申请到审批完成仅用了6天时间,高效快捷的服务,得到了建设单位的一致肯定;

(三)实行部门工作联动,进一步加大了违法建筑的查处力度。城乡规划的行政执法权属于行政执法局,违法认定则属于规划国土资源局,虽然两权分离,但两家单位都能够主动协调,积极协作,密切配合,实行联动,使查处违法建筑的力度不断加强。《城乡规划法》实施以来,仅今年上半年就查处了8个违法建设项目,立案24件,罚款318万余元。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通过执法检查组我们看到,我区在贯彻实施《城乡规划法》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随着城区建设步伐的加快,在贯彻实施《城乡规划法》的过程中,仍然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是:

(一)个别单位领导干部和规划执法人员对《城乡规划法》学习不深不透,存在“如果完全依法办事,很多建设项目就无法进行”的错误认识。

(二)《城乡规划法》明确规定:“城市规划报送审批前,组织编制机关应当依法将城市规划草案予以公告,公告时间不得少于三十日”。但个别单位依法行政、接受监督的意识仍不够强,缺乏规划公告意识,对程序违法认识不足,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不够。

(三)部分群众遵纪守法意识不强,城区违法建设现象还时有发生,农村违法建设现象较为严重。

执法检查组认为,产生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就是对《城乡规划法》学习宣传力度不够,导致部分人员法制观念淡薄,不能确保《城乡规划法》正确贯彻实施。

三、几点建议:

(一)进一步加大《城乡规划法》的学习和宣传力度。开展多层次、多形式、有重点、有针对性的学习和宣传活动,扩大全社会的知晓面。要把《城乡规划法》列为领导、执法人员的学习培训内容,不断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的法律意识,提升规划部门的业务管理水平,强化经营城市的理念,在全社会自觉形成遵纪、守法、依法行政的良好氛围。

(二)进一步加大规划执行和管理力度。城市规划一经法定程序审批,就应严格按照规划执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变更,对个别确需调整规划的,须经法定程序进行调整。规划、建设、国土、行政执法等相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强化对规划区内建设项目的巡查和监管,对违反《城乡规划法》的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处,遏制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发生,力求避免利用违法建筑向国家索取赔偿的现象发生。

(三)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管理队伍的建设。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任务越来越繁重。为适应新形势的需求,要切实强化对规划执法人员的法律、业务知识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运用先进技术和理念,不断提高城市规划水平,提高服务质量。

(四)进一步增强接受监督的意识。规划管理部门要坚持政务公开,依法行政,自觉接受社会和公众的监督,主动接受人大的依法监督。政府及规划主管部门要按《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将分区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重点建设区域和独立操作区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及专项规划依法报人大常委会备案。

城市管理工作报告2

(五)城管执法水平不断规范和加强。今年,市城管执法局对城管执法队伍实行竞职上岗和全员优化组合,进一步完善人员结构,激发了工作活力。在规划区内设置了城南、城西、城北、城东和开发区5个管区,管区和中队驻社区办公,实现了城管驻社区、办公在现场、执法在一线、服务在基层。市公安交警部门改革勤务管理模式,落实道路管理责任制,将城区道路划片分组,责任到人,责任民警分时上岗、弹性上岗、全天候执勤,警力跟着秩序走,实行高峰站点,低峰巡线,提高了路面见警率和管事率,强化了城区道路日常管理,较好地保证了城区道路安全畅通。市住建部门对重点建设工程实行机关科室人员包现场、跟班作业和一线督导,既靠建设进度,又包建设质量,还包安全生产,责任明确,措施到位,成效明显。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城市管理重要性认识不到位,社会支持参与度不高。由于宣传教育等多方面的原因,社会公众虽然对城市管理要求比较高,但部分市民对城市管理的支持度和参与度不高,乱贴乱画、乱扯乱挂、乱倒乱泼、乱搭乱建、乱停乱放等违章违法行为还比较普遍,重建设、轻管理,重处罚、轻教育的现象仍不同程度的存在。城市管理工作的重要性还没有真正在全社会形成共识。

(二)城市管理体制尚不完善,管理职能交叉分散。城市管理涉及到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市政设施、市场管理、交通及车辆管理等职能,相应地分散在建设、城管、工商、环保、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职能交叉分散,没有综合的职能机构予以牵总协调,容易形成“都管又都不管”局面,使城市管理整体功能难以得到最大发挥 ……此处隐藏17157个字……古包已全部取缔,特别是四通路大排档,位于市中心,规模大,情况复杂,回潮现象十分严重,城管部门组织百余名执法人员对其进行了整治,对不服从管理的经营户依法扣押了其经营作业工具,为确保整治成果,城管部门安排专人把守,遏制了夜市大排档的反潮现象。

三是开展乱贴乱画专项整治。组织专门队伍,对主、次干道的城市“牛皮癣”进行反复清除,5月份,我们还对5户乱贴乱画严重的快餐店实施了行政处罚。工商、建设部门还多次联合执法,加大对城区主、次干道沿街店面的户外广告和横条幅的整治力度。四是规范临街建筑现场管理。我们对临街建筑现场管理坚持做到“依法拆除违章,文明规范管理”,主动介入,跟踪监察,加大对建筑现场的市容卫生管理,做到无杂物堆放,无污水外溢,场内材料堆放有序,实行封闭施工。通过市容环境整治,取得了明显成效,出现了四个方面的可喜变化:第一是临时占道摊点由无序向有序转变;第二是临时占道摊点设施由简陋向规范转变;第三是临时占道经营逐步由室外向室内经营转移; 第四是临时摊点由多头管理向规范管理转变。

城市管理工作报告13

XX年以来,我县城市管理工作在主管局的精心指导下, 注重抓好市容环境、市政监察、规划管理等各方面的管理工作。现将第一季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市容工作

1、加强日常巡查力度,保障城市市容。县城管大队坚持早晚班巡查制度,主抓城区流动摊点和超店经营现象,取缔临时占道摊点200余个,纠正店面超店经营300余次,收缴违章占道招牌20余块,有效改善城区市容市貌。

2、开展市容专项整治活动。一是对安平北路进行集中整治,县城管大队市容中队于元月九日起对该路段的违章占道行为进行集中整治。要求临街店面必须坐店经营,并自觉保持店面的整洁,维护门前的卫生和秩序,带头遵守市容市貌的管理和规章、制度;临街店面人行道上的自行车、摩托车、机动(非)机动车必须按规定在线内停放有序、各经营户应管好自已店面门前秩序,告知顾客将车辆按规定停放好。二是对校园周边环境进行集中整治,县城管大队于三月中旬着重加强了对县平一小周边环境的整治力度,特别是针对因流动摊点占道经营导致交通堵塞、出点经营、乱摆乱放等违规行为加大了查处力度。在集中整治行动中,首先是取缔校园周边经营餐饮、小食品等无证流动摊点;严格查处校园周边地区占道加工作业、露天烧烤等违章行为,并全面清理校园周边乱贴、乱画、乱堆乱放和存在安全隐患广告牌等现象。此次专项整治累计取缔流动摊点10多处,向周边商户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10余份,为广大师生学习、生活营造了良好环境。

二、市政工作

1、加强户外广告审批,一季度共办理户外广告3起,审批店面招牌18起,拆除破损广告6起,下达限期整改户外及店面招牌5起。

2、巡查损坏破损的县城各种井盖,并通知有关单位自行整改并恢复10余起。

3、拆除县城规划区及县城周边乱挂宣传横幅20余条。

4、处理撞坏安平路护栏2起及撞损市政设施2起。

5、协助路灯管理所处理损坏路灯设施3起,协助园林绿化所处理人行道不得栽种树木1起。

三、规划工作

1、加强巡查力度。落实分片责任,对违法建设行为加强巡查力度,力争在源头上控制违法建设的数量。

2、加强对我县违法违章建设行为的整治,一季度共查处无施工许可证的建设行为12起,查处公房建附属无规划手续1起,查处私房无规划手续8起,查处私房违法规划要求建设的8起,有效的遏制了违章建设的现象。

3、根据县清房办的工作安排,配合县联合执法小组对县城规划区内违法违章建设和违法用地进行了查处,采取了断水断电的措施。一季度,对违章建房户实施了断水断电共计83户,收缴电表33个,水表12户,有效地遏制了违法建设的蔓延。

城市管理工作报告14

“在执法检查过程中,检查组了解到南小河污染情况较为严重,周围群众意见很大,请问环保分局张艳桥局长,对治理南小河污染问题有哪些措施?”大东区人大常委会城建环保工委主任钟斌对水污染治理情况进行了询问。环保分局局长张艳桥答到:“南小河污染问题已经得到政府的高度重视,建立了专项资金,要建设一个大型污水处理厂,将在3个月内完成污染治理工作。”他还详细地向与会人员介绍了治污计划。

20xx年4月25日下午,在大东区人大常委会二楼和三楼两个会议室内,分别进行着大东区第xx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的分组会议,审议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环境保护法》、《残疾人保障法》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区政府关于公安机关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服务业发展情况以及城市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区政府、区残联、区服务业局、区城管局及环保大东分局等单位分别派两名负责人到会,听取意见,回答询问。这是大东区人大常委会贯彻落实监督法的又一举措,将审议与询问有机结合,让人大的监督更具实效。

会议室内,常委会组成人员与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围坐桌旁,组成人员结合会前的视察和调研情况,对审议的工作报告提出了中肯的建议和意见,并就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打算进行了询问。在对《环境保护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审议时,田秀玲委员向环保分局副局长盖宏伟就环境投诉问题进行了询问。她说:“现在,老百姓维权意识较强,对环境的投诉量很大,报告中也写到仅20xx年接到投诉342件,全部依法进行了处理和反馈。请问这些案件大致集中在哪几个方面,环保部门如何处理和解决的?”

区环保局副局长盖宏伟答到,目前比较集中的问题有两个方面:

一是噪声方面,主要是固定噪声源设备的噪声和建筑噪声施工扰民。

二是大气污染方面,主要是三产企业油烟和异味扰民为主。

这两种投诉占投诉比例的80%左右。其中建筑工地噪声夜间扰民问题投诉比较多。

环保局针对这些投诉采取的措施:

一是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二是技术治理加以改进。

三是创新工作办法,达到百姓满意。

从去年开始采取社区对话方法,政府、街道、社区共同加强与企业对话,达到除噪治污。这一做法得到市局肯定,今年对这一做法要加以拓展和推进。明年全运会的召开,不排除出现环保投诉高峰,环保局尽全力解决百姓诉求,保证政府和环保部门的公信力。此外,委员们还就道路的整修问题、残疾人就业问题、社区警务室建设及辅警招聘等情况向有关单位负责人进行了询问,得到了一一解答。问的认真,答得仔细,一问一答间,显示出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民生的关注。

大东区人大常委会将询问作为经常性的监督方式融入到审议中,使常委会组成人员更加了解了政府有关工作的具体情况,提出的审议意见更具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彰显了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工作负责,对人民负责的精神,也体现了“一府两院”接受人大监督的自觉性,使常委会审议报告质量有了新的提高,监督力度更大,监督更富实效。

正像区人大常委会主任白实所说:人大常委会就要关注民生,把人民群众的事放在重要位置,把实事办好,好事办实,不断加强对政府工作的监督。还要探索和改进监督方式,增强监督实效,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城市管理工作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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